尊崇军人、优待军属,是我党我军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军属作出特殊牺牲奉献的高度认同和给予的特殊关怀。8月1日,正值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贵州省检察院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举行“强化军地协作 加强涉军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贵州省近年来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情况,以及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检察机关依法保护英烈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军地检察机关加强驻黔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近年来,贵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紧紧围绕新时代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与昆明军事检察机关、省军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单位通力协作,在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红色资源、英雄烈士及英烈纪念设施、军事设施保护、退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和“军娃”司法保护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军类刑事案件39件45人,批准逮捕25件27人,不批准逮捕14件1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军类刑事案件48件52人提起公诉29件32人。2020年以来,贵州省未检部门共办理涉军司法救助1件3人,共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据通报,贵州省全面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检察机关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趋势性预判,通过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积极为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监督和保护,坚决依法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和精神的言行。2018年以来,共发现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案件线索287件,立案28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同时,综合运用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式,对因案致贫的退役军人军属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2018年以来,贵州检察机关共救助退役军人军属61件108人,救助金额122.05万元。
贵州省检察院与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就“军娃”保护工作会签印发了《军地检察机关加强驻黔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驻黔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协作方式、保护情形、线索发现及处置、家庭教育、司法救助、分级干预、法治宣传教育等十三个方面对如何开展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和细化。根据《意见》,检察机关在军人子女就读相对较多的中小学、幼儿园派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六一”“八一”、开学季、寒暑假等时机,通过法治进军营、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和法治教育活动,为“军娃”提供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军娃”安全自护和法律意识。《意见》明确,要继续深化“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与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对军人子女就读相对较多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安全管理检查,堵漏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