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出台支持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奖补办法。区财政从2022年起,每年预算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并按不低于10%比例逐年增加,统筹用于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建设的奖励和补助。
支持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一是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建立“万企万亿技改工程”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库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二是实施股权及产业基金奖励。三是实施技术进步奖励。对“5g 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和制造业“双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专精特新”小巨人及“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及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四是落实首台套设备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五是支持“揭榜挂帅”项目。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汽车、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光通信、现代化工等16个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区级财政对纳入省级揭榜挂帅项目予以一次性补助。六是支持开展技改诊断服务。对提供免费咨询诊断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省级、市级、区级组织遴选评比给予奖励。七是鼓励企业晋级提能。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对实施技术改造后年营业收入突破30-100亿元的龙头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80-200万元,其中奖励给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占比不少于50%。
支持科技创新。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连续两年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的企业、当年获得国家首次认定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推荐并提交高企申报材料未获认定的企业、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的企业、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的企业分别给予2-20万元奖励。二是引进培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创新人才及团队。对区选派科技特派员,省级、市级“双创战略团队”的企业,省级、市级科技“双创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不等的奖补。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当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平台分类分级予以奖补。四是创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对获得国家、省、市、区认定的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基地),当年被认定为区级科技创新示范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科技创新示范户的,一次性分别奖励。五是支持重点关键技术研发。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每年列支200万元作为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用于重点主导产业的重点关键技术攻关、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新产品研发。六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七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并主要投向在孵企业的,区政府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实际到位资金额度30%配套跟进支持,最高100万元。八是加大科学技术创新项目奖励力度。对当年获得国家或省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等奖项的,同一奖项按国家、省奖励标准的2倍配套奖励。九是加大科技创新中介机构组织综合服务奖补力度。
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一是支持基站建设。对在指定地点按要求建设4g基站并新开通信号源的,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家运营商总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二是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等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以软硬件开发为核心的数字产业化发展。三是激励企业上云。对上云企业及云服务商进行奖补。四是扶持企业“两化”融合。对评为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示范企业和评为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企业搭建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对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和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六是鼓励新引进集成电路、软件企业。对新引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1—5年内免、减企业所得税。七是鼓励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八是支持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