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浙江期间指出,在行业监管方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排查不够主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不重视标本兼治,部门联动不够,“点热面冷”现象比较突出。对此,浙江强化行业部门线索排摸,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精准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
强化行业部门线索排摸
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浙江一方面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和公检法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组织开展线索排摸“回头看”,落实线索排摸、甄别、核查机制,充分发挥资源、手段、人才优势,做深、做实、做细线索核实工作;另一方面完善线索排查激励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增加线索来源。
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已制订“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有关对接通报的工作要求,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
省发改委已完成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第一阶段的线索排查和移交工作,基本掌握近5年全省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情况,排摸了大量线索,经核实分析移交了部分有效线索,为集中打击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为进一步做好线索移交,省发改委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就招投标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机制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招投标违法线索移送标准、移送原则以及招投标违法案件管辖原则,按照“同级移送、向上报备、双向传递”的原则,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备。
省民政厅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相关线索,受理群众举报的在浙江非法设立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和机构,以及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冠以国家、省、市、县等行政层级(或区域地名)和境外字头的组织,重点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打着“脱贫”“扶贫”“慈善”旗号坑蒙拐骗、谋取私利的行为。
金华对群众举报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及时交办,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督办线索,已立案39起,刑事打击犯罪嫌疑人134人,治安处罚10人。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由市扫黑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等组成调查组实地开展线索核查工作。
精准治理重点行业领域
有的放矢,才能精准治理。浙江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压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处置、工程建设、物业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重点开展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治理。
对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省发改委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杭州推动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和电子招投标建设工作;宁波加快招投标领域地方立法进程;温州部门协同创新手段推进专项治理;湖州开展涉建筑工程领域违法犯罪警情研判,厘清重点工程、招投标项目和矿产名录清单;嘉兴强化招投标管理和违法问题治理;衢州市龙游县创新行刑联动机制……自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开展后,全省共排查各类招投标违法线索2364条,移交一般刑事违法线索79条、涉黑涉恶线索45条。各地立案侦查串通投标案件8起,其中3起涉黑涉恶。
对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突出问题,省建设厅明确整改重点,督促各地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垃圾清运处置领域市场秩序。整治期间,省建设厅联合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赴杭州、宁波、台州等地督导调研,重点关注建筑垃圾日常监管、违法案件和资源化处置建设相关情况。
此外,浙江还围绕非法借贷、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娱乐场所等黑恶犯罪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责任,提升专项治理成效。对校园“套路贷”问题,省教育厅组织全省高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实施方案,推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建筑市场、物业服务、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问题,省建设厅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对渔场作业垄断等涉黑涉恶行为,舟山市多个涉海部门联合开展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强化重点作业、重点场所检查监管。